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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08-08-08 09:31:56 来源:邵阳日报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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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市优化办公布了《第七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方案》。第七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于8月全面启动,整个测评工作在10月中旬前完成,11月上旬通报综合测评结果。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自第七轮综合测评起,参与测评单位按“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含政务分中心单位)”和“非政务中心窗口单位”两个类别分类测评。其中政务中心窗口单位38个,非政务中心窗口单位23个。
综合测评考评体系为“纳税人和项目业主评议、各界代表评议、服务考评”(两评一考)模式。测评采取量化考核计分的办法进行,总分按100分计量。第一块是纳税人和项目业主评议,占测评总分值的60%,即60分。第二块是各界代表评议,占测评总分值的20%,分人大代表类、政协委员类、县市区代表类等三个类别进行。 第三块是服务考评,占测评总分值的20%,对已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含政务分中心单位)和未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实行考核。第四块是扣分。被测评单位发生损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受到投诉被认定为有效的,每起扣1分;经市级领导批示和市优化办督办仍不在规定期限纠正或处理并上报结果,或经市纪委、监察局、优化办查处并被责任追究、通报批评的,每起加扣1分;被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或经中央、省级领导批示查处并被责任追究的,每起分别加扣2分、4分。
对“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和“非政务中心窗口单位”两个类别综合测评分别排名最后二位的4个单位,由市优化办提请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排名最后的三个单位。凡综合测评在当轮测评中排名最后三位的,给予黄牌警告,并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该单位年终不能评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一年内不能提拔。凡综合测评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报请市委常委会决定,责令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辞职。属于省管单位或省管的干部,由市委、市政府书面提请省主管单位或上级组织部门调整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曾国栋 向章云 实习生 杨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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