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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东县公安局关于面向全国公安机关选调在职民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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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08-08-13 14:38:06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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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邵东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部分在职公安民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拟选调公安民警27名(限男性),其中普通民警19名,刑事技术人员8名(包括:法医2名、痕迹检验2名,声像3名,文字检验1名)。普通民警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属行政公安机关(不包括铁路、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机关)中具有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的在编民警;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警察学校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技术职位的还需具有本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
4、普通民警197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职称的可放宽至197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1972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2007年元月1日前参加工作;
6、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邵东县委组织部、邵东县委政法委、邵东县人事局和邵东县公安局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报名地点:邵东县公安局政工室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或信函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联系方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意选调的证明(需原件);(2)学历、学位复印件;(3)身份证、警察证、公务员身份和录警证明材料复印件;(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如不能现场报名者请将报名表和上述材料一起以邮政快件形式于2008年9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至邵东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李雪梅 联系电话:13975986673 0739——2721070 2721413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08年10月8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执行,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2008年10月9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中的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5、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有关程序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与本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6、调任
根据试用情况,报县委常委研究后,由有关部门办理调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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