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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编修地方志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拟定地方性的编修工作政策、规定。
(二)在市委领导、市政府主持下,组织有关专家编修《邵阳市志》、部门志、专业志及市志丛书。
(三)负责对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修志工作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对各级志稿的评审、验收、出版、评奖。
(四)收集、整理、研究邵阳地方文献和市情资料,编辑出版《邵阳年鉴》。
(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设2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行政事务、文秘综合、政工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档案资料、机要保密和财务等工作。
(二)方志与年鉴科
负责拟制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规划及实施办法;负责对全市地方志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和志稿评审;负责组织《邵阳市志》的资料搜集整理和志稿的撰写及修改;承担旧地方志、典籍的搜集、整理、校对及地方志理论研究;负责《邵阳年鉴》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年鉴资料的搜集、撰写、编纂、出版和发行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