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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07-10-19 14:28:15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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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征收和管理。
内设机构
1、系统工会,负责全系统工会会员的管理和劳动竞赛、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的创建指导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福利工作。电话:5400469。
2、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业务学习。
3、机关工会,负责机关工会会员的管理,活跃会员业余文化生活,搞好生活福利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电话:5400469。
4、办公室,协调政务工作,督办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负责文秘、信息、文书档案、税务宣传、来信来访、保密、保卫、接待工作、机关财务管理、税政调研、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电话:5400089。
5、人事教育科,负责全系统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 工作人员的招收、录用、转正、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奖惩、职称评定、聘任,老干管理服务和后备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电话:5402441。
6、政工科:指导全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青年文明号创建、妇女组织工作,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电话:5401142。
7、计会科,负责税收计划编制、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基建、装备、国有资产,审核下级单位财务决算和经费收支情况,负责税收票证印制管理和计算机应用、开发管理工作。电话:5402730。
8、监察科,负责全系统行政监察和税务监察工作,以及党纪、政纪、法制廉政教育工作,受理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本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电话:5401194。
9、审计科,负责审计本系统财务收支、基本建设工作和县(市)、分局局长离任审计工作,督促本系统国有资产、 基建装备的使用管理。电话:5400626。
10、税政一科,负责营业税征收管理及文化事业发展 基金的征收管理。电话:5402940。
11、税政二科,负责城建税、屠宰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电话:5401663。
12、税政三科,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电话:5402783。
13、涉外分局,负责涉外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检查工作,制定反避税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处理执行涉外税收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电话:5401744。
14、稽查局,查处偷税、抗税、骗税大案和要案,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电话:5400809。
15、公安涉税大队,查处偷税、抗税案件,打击违反税收法规的犯罪行为。电话:540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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