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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主创新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科教兴煤战略步伐。坚持以煤为主,多种经营为辅,以市场为导向全面发展。坚持“资源合法、科学规划、持续发展”,逐步提高技术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扩大生产规模,走集团化道路。
二、发展目标
1 、“十五”期间全市预计煤炭消耗总量 1700万吨,年平均消耗 340万吨。“十一五”期间预计煤炭消耗总量 2100万吨,年平均消耗 420万吨。比“十五”期间增加消耗 400万吨,年增加率为 23.5%。原煤总产量计划为 2100万吨,平均每年稳定在 420万吨水平,其中市直矿年产 75 万吨、县属矿年产 35 万吨、乡镇矿 310 万吨,再加调进调出的煤炭,我市煤炭供求可基本平衡。随着我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宝庆电厂的建立,煤炭行业的重要性愈发突出,工农业生产对煤炭的需求将会稳定在 500万吨左右,预计到 2010年需求量将达到 550万吨。
2 、“十一五”期间,煤炭资源回采率按湘国土资发( 2005) 21号文规定,对簿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采芡回采率要分别大于 85%、 80%、 75%的标准。杜绝浪费煤炭资源。
3 、“十一五”期间全市国有煤矿、乡镇煤矿吨煤成本要在“十五”期间 120元的基础上下降 5%,达到 114元左右。国有煤矿全员工效平均每年应提高 5%,到 2010年全员工效要达到 5.5t/i。
4 、采掘机械化程度到 2010年市直矿达到 35%,县属矿要达到 25%,乡镇矿要达到 10%。
5 、“十一五”期间,国有煤矿应消灭 3人以上重大事故,乡镇煤矿应消灭 10人以上特大事故。到 2010年末,全市国有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应在 9人以下,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应在 15人以下。
6 、资源勘探。重点抓好石下江矿区 Ⅱ 井田和常乐等矿区地质资源勘探工作。
7 、 矿井建设。新建矿井 39对,新增生产能力 162 万吨 /年。技术改造矿井 82对,新增生产能力 120 万吨 /年。
三、发展规划
本次规划坚持“资源合法、科学规划、持续发展”,依照大小矿点多种体质并存,资源分割清楚,规模持续稳定的原则,执行“资源保护及规模经营”并重的国家产业政策思路。随着我市宝庆电厂的建立,将会大大地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将有一个很大的拓展空间,所以我市煤炭工业应立足自主创新、实施科教兴煤,提高技术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扩大生产规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真正走上新型煤炭工业集团化道路。
(一)合理利用资源
考虑到乡镇煤矿生产的特点和实际,在规划中必须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资源,并要遵循以下原则:
1 、以我市各矿区各类地质报告为依据,利用预测可靠级以上的储量作为规划利用储量的基础数据。
2 、在我市境内尚未开发利用的井田,除有严重煤与瓦斯突出或不可采带暂不规划外,其它有上级主管部门行文明确划给地方开采,或虽无行文,但尚未确定采矿归属的井田或区域,根据上级对我市煤炭开发总体规划已明确规定,一律纳入我市境内煤炭开发的规划中。
3 、我市境内的现有国营地方煤矿,一并纳入规划。
4 、列入本规划的乡镇煤矿,或规划的新建矿井,必须是资源合法的矿井,必须是经上级主管部门行文划有合法资源;或在国有地方煤矿浅部或边角余煤区域开采的现有乡镇煤矿,或规划的新建矿井,也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行文或具有与独立法人国营地方矿签署的开采协议书等有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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